现年45岁的三苏巴林,是在去年12月被控欺骗国家养牛中心公司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176万令吉的顾问谘询费。
反贪污委员会检控组主任拿督阿都拉萨今日向法官表示,反贪委会尚未完成调查及鉴定一些文件,包括手机短讯,因此要求法官展延案件至另一个日期过堂。
他说,2010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法令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但三苏巴林的案件是在此日期前已提控,因此出现根据新程序或旧程序进行审讯的问题。
2010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法令是于2010年6月在国会通过,其中修订纳入“认罪减刑”条款,即初犯者若认罪将可获得减刑,此修正目的是协助纾解法庭积压的案件。
地庭法官罗扎拉沙烈决定将此案展延至6月12日过堂,同时择定7月16至27日听审此案。
三苏巴林共面对2项指控,第一项控状指他于11月20日在武吉东姑一家餐厅欺诈末沙烈,即蓄意答应提供顾问服务,以致后者答应缴付服务费。第二项控状指,三苏巴林在11月25日至12月6日在满家乐山庄欺诈末沙烈,以致后者交出总值175万5000令吉的支票给他。
上述两项指控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0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将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及鞭刑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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