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在文告中质疑警方对428净选盟3.0大集会当天,警方暴力事件调查的诚信,警方调查自己人更是违反人权。
文告说,反对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因为该法令蒙蔽了联邦宪法下第10条文,赋予人民的集会基本自由。
“街头示威是民主国家里,人民用以表达声音及意见的其一方式,若政府能够接受埃及和其他国家,透过街头示威而成功取得的革命,为何就不能接受国内的和平街头示威?”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党也谴责警方控告公正党3人的行为,同时认为这含有政治意图及滥用权力,以向人民制造恐惧。
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今日在文告指出,警方及总检察署此举已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推行政治转型努力,蒙上羞耻及让人嘲讽。该党要求撤销该指控,让人权委员会或其他独立调查团调查净选盟3.0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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