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挨告的10人名单当中,不包括净选盟另一名联合主席,即国家文学奖得主拿督沙末赛益及净选盟成员希山姆丁。
总检察署是在今午3时25分向被列为答辩人的净选盟10名成员传递诉状和入禀文件,追讨428集会当天的损失,总额达12万2000令吉,另追讨堂费、利息及法庭认为合理的一般性赔偿额。
大马政府是此官司的起诉人,并将安美嘉等10名人士列为答辩人。根据这份志期5月15日的诉状指称,集会当天共有15辆政府交通工具受到破坏,当中包括水炮车、警车和摩哆,根据估算后,损失额达12万2000令吉。
诉状也指,在和平集会法令下,答辩人没有尽责,以致召集大集会时破坏公物,故为疏忽,特别是大集会最后演变成骚乱。
诉状指出3大疏忽
诉状指出,集会召集人的3大疏忽包括:
1.号召太多集会者,却没有展开有效和足够的监管;
2.没有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确保集会和平举行;
3.没有委任足够的人数,以负责确保集会有秩序进行。
此案已定于6月13日早上9时,在高庭法官巴拉萨主审的高庭过堂。
另外,被起诉的黄进发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形容,政府采取这项民事诉讼荒谬之极,当警方无理殴打集会群众及没有适当理由下进行逮捕行动时,民众尚未起诉政府。“好玩的是,我们还未向政府算清这笔账,政府反而要来向我们算帐。”
他指出,对于这项民事诉讼,净选盟愿奉陪到底。
他说,政府这起索偿12万2000令吉,净选盟绝对有能力向民众募捐,只要每人一令吉的方式,就能募集到这笔款项。
玛丽亚陈受询时,对政府这起民事诉讼,表示失望。
15辆政府车子受损坏
政府在诉讼中列举9个事件,说明共有15辆政府车子受损坏的详情。
1.事发当天下午3时30分,一名警员鲁再米驾著车牌WPP 1264的普腾华嘉路经端姑阿都拉曼路时,车子被一群集会者丢掷石头及用脚踢。
2.下午4时20分,警员海鲁尼占驾著车牌WQW 160的日产X-Trail,在端姑阿都拉曼路行驶,在第一购物中心前,遭一群集会者丢掷石头及矿泉水。
3.下午4时30分,警员莫哈末费鲁斯骑著车牌WSN 4490的丰田CBX 750型摩哆在端姑阿都拉曼路巡视时,遭集会者攻击后翻倒。
4.下午4时45分,警员莫哈末法克里驾著车牌WWA 4509的日产Urvan在拉惹朱兰路与敦霹雳时,车子遭到攻击。
5.下午3时55分,警员阿布峇卡在走向一辆车牌为WSF 932的丰ST 1300型摩哆时,遭集会者攻击,导致摩哆翻倒。
6.下午5时30分,副警监莫哈末阿里淡比率领5辆车子组成的车队经过敦霹雳路,并在占美清真寺前遭公众丢掷硬物,导致这5辆车子受损。
7.下午2时45分,警员南利慕沙驾驶一辆车牌WJA 8085的水炮车时,在独立广场遭到一群集会者丢掷硬物。
8.警员沙查里依斯迈在驾驶一辆车牌WJA 8086的水炮车,在敦霹雳路和安邦大道遭到集会者丢掷硬物。
9.下午4时30分,警员莫哈末苏克里驾驶一辆车牌WPV 6834的摩哆,在十合购物广场对面,支援受集会者包围的3名交警时,摩哆遭铁条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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