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阿旺阿曼达再也指出,控方截至今日(5月28日)已提呈299份文件,并将在下周提呈另200份文件。
阿旺也指出,根据6月1日起生效的《2012年刑事程序法典(2010年修正)修正法令》,控辩双方需在案件管理前进行讨论,因此向法官申请1个月半至2个月时间。
辩方律师希兰则表示,由于其当事人要前往朝圣,建议将案件管理日期订于10月。
此外,地庭法官柯玛蒂也择定为11月5日至9日,12月3日至7日,以及12月10日至14日为初步审讯日期。
根据2012年刑事程序法典(2010年修正)修正法令》第173(A)条文,被告须在案件管理前,由其代表律师及检察司举行审前会议,鉴定事实及法律课题、缩小双方的争论课题。
主控官阿旺今日表示,双方必须就4种课题进行讨论,包括相互同意所有文件及证据,相互同意所有争议性文件及证据,针对所有争议性课题,以及讨论所有辩方要透过控方证人提出的证据。
莫哈末沙烈也是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的丈夫,他面对2项刑事失信以及2项挪用公款违反公司法令的控状,涉案款额高达4975万8140令吉,但被告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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