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吉星是在去年9月26日入禀起诉哥峇拉克里斯南、《马来西亚前锋报》记者拉惹沙里尔、马来西亚前锋报及第三电视台为答辩者。
曼吉星的代表律师为阿美力、哈斯纳,而哥峇拉的代表律师则是卡马鲁希桑、拿督斯里莫哈末沙菲宜则代表拉惹沙里尔及马来西亚前锋报,林琪诗则代表第三电视台。
诉辩双方在内庭与法官会面后,林琪诗过后对记者表示,原本承审的法官为阿伯拉罕,但本月15日起被调派至莎阿南高庭。而从莎阿南高庭调派过来的法官拿督诺美阿里芬,将接手主审此案。
此案已定于7月3日过堂。
曼吉星在起诉状指称,哥峇拉在一项访问中说“曼吉星常说政府坏话”,并认为此话有中伤之意。此访问在去年8月17日于马来西亚前锋报刊载,而在8月16日时也于第三电视台播放新闻。曼吉星因此索偿250万令吉,包括惩戒性赔偿及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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