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曹智雄已超越本身的权限,部长无权决定槟州地方政府选举法令是否无效,法庭判决才是最终的。他重复挑战曹智雄,要曹智雄在法庭见。
林冠英今日出席2012年第一次槟州公务员聚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此表示,槟政府已决定将此事件带入法庭,但最好的解决方案是槟政府与选委会一同争取实行地方政府选举。
他补充,州政府不是要与联邦政府或选委会对立,而是为争取法律上的认定,让槟州政府实行地方政府选举。
他也说,雪州政府将会效仿槟州政府的模式,以推动雪州地方政府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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