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执照局总监特别顾问诺哈斯娜表示,当局不知道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上周五所指我国因没有适当地点作为永久储存槽,因此内阁认同莱纳斯必须将废料运出国一事,而内阁也并未作出相关指示。
她今日代表原子能执照局总监拿督拉惹阿都阿兹召开稀土课题汇报会时指出,按照原定程序,莱纳斯必须在获得临时营运执照的10个月内,对提炼稀土所留下的残留物进行研究,以确定是否能够再循环使用及商业化,并向当局提呈相关的研究报告。
或在马设废料储存槽
她续指,莱纳斯也必须在大马物色一个地点以设立永久废料储存槽,并提呈有关设立蓝图,以获得当局的批准。
“如果莱纳斯被证实能够再循环使用有关残留物,永久废料储存槽根本就不必设立。”
她说,若莱纳斯无法寻获适当的地点设立永久储存槽,就必须按照担保信的内容,将废料运回稀土的原产国。
至于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将在何时发出,诺哈斯娜说,这有待对方何时能符合科学、工艺及革新部在驳回3名关丹居民的上诉后,所列出的两项附加条件。
科艺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当时所设下的2项附加条件为,莱纳斯必须向原子能执照局提出设立机制确保废料中的放射性物质不会散播,以及提呈一项控制放射性废料所形成的尘埃不会散播至大气层及周遭地区的应急计划。
她补充,正在聘请第三方监督员,相信很快就能有决定。
诺哈斯娜表示,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中的31项建议并不会直接影响原子能执照局发出执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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