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同意蔡细历,因为‘林冠英不是蔡细历’,我不像蔡细历那样‘勇态’毕露。”
他提问,他在1987年内安法令下遭无审讯扣留,以及1998年因维护未成年的强奸案受害者而被关入加影监狱,都不能和蔡细历的“勇气”相比,难道承认个人道德丑闻,蔡细历就没有错,并且可以转型成为“勇士”?
“我只能够形容蔡细历的勇气为‘厚脸皮’。”他今日召开记者会上,如此表示。
他不明白蔡细历为何挑战他“承认与前女职员的秘密关系”,及挑战其太太承认致伤前女职员?因为根本没有这回事。
他指出,其太太从来没有致伤过任何人,国阵网络兵团一直躲在背后以匿名方式,每天散布针对他和家人恶毒的谎言。他选择不理会,否则将没有时间进行槟首长的职责。
“但是,这些谎言由国阵及马华领袖直接冲著我而来,我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我的家人。蔡细历必须拿出凭据,证明针对我家人和我的指控。难道我不愿意回应流传许多个月的网络流言,以及我决意起诉散布流言的人士,也是有罪的表现?”
为家人讨回清白
他挑战蔡细历和马华应,该要拿出勇气及政治道德,重复多一次谎言,即诬指他和前女职员有亲密关系,以致伤害其太太,让他俩可以起诉蔡细历和马华诽谤,为了孩子讨回清白。
“你敢不敢公开重提这个谎言,让我们到法庭讨回清白?”
他也斥责蔡细历支持马六甲马华州联委会主席拿督颜天禄的胆小行为,滥用议会特权,躲在马六甲州议会的免控权后面,用下流谎言针对其太太。
他强调,从未滥用国会特权,在国会内对蔡细历的私人道德丑闻进行人身攻击,而蔡细历本身最清楚,当时攻击他的是马华前总会长拿督斯里翁诗杰为首的马华领袖。
声明未批《光明》是造谣者
继日前点名《光明日报》“亮剑”评论刻意渲染新闻手法后,槟州首长林冠英再次对该报今日刊登的声明立场,发表文告回应。
有关文告由林冠英的助理今日在记者会上发给媒体。文告指,他从没有打算回应刊登在2012年7月4日《光明日报》“亮剑”专栏文章, 他昨天的声明,只字未批该报为造谣者,而是该报自己对号入座。
今日《光明日报》所刊登的声明中,声称该报旨在让当事人澄清真相和追究谣言的始作俑者,可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在“亮剑”评论中,除了非议林冠英没在网络流传之际出来解释,该报丝豪没找出真相的意图,更没提到作出指控的马华代表,应在州议会外作出同样的指控,以正视听。
“声明中所谓的‘知情权’, 理应站在‘吁请马华在议会厅外重复,不要躲在议会免控权内’,以证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他质疑, 为何《光明日报》没追问造谣者证据何在?媒体有责任追查新闻真相,通过求证、求证、再求证,不能草率让未经证实的新闻出街。
他也说, 该报的声明中也牵强的指,为了佐证周玉清说明的连贯性,让读者温故知新,该报图文引述林冠英去年4月2 5日在记者会被发现额头贴有胶布时的回应,他当时解释,“伤口是自己抓伤”。
他质问,这是否意味著,该报把他一年余前说过、与此事无关的话,硬塞在今年7月3日封面新闻报导中,处理新闻的手段为读者制造假象,以为都是同一天发生的“新闻”,难道只是纯粹“温故知新”?
林冠英说,从今日《光明日报》的声明,很明显已决定在此事的“立场”,即:
1)当谣言在网络上满天飞时,就要立刻回应,即使那是国阵枪手在网上的乱枪。
2)如果你没有即时回应,就是你的错,而大错并不在于那些造谣者。
3)在逻辑上,“旧”新闻可经过包装、如假包换,再炒上封面,变成新闻人物才刚发表的言论,制成“新”新闻。
虽然他不认同《光明日报》透过声明传达上述3个“立场”,但是他尊重该报的权力与选择,就让读者来判断。
林冠英强调, 作为州政府,他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样的, 他也希望《光明日报》作为掌握第四权的媒体,也应该受到人民及读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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