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在庭上发表辩方开场陈述时指出,林良实被判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后,李华民就出版有关新书,这对此案的公平审讯构成实质的偏见风险。”
王健强认为其当事人所应享有的公平审讯权益遭到否决,令林良实在联邦宪法第5(1)条文以及第8(1)条文下所享有的权益受到侵犯。
他说,敦林所面对的控状,发生在1999至2002年之间,惟林良实于2003年5月退休后,他在担任交通部长期间所有涉及巴生港务局的官方文件必须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保密,也就是他在退休后根本无法接触相关文件。“敦林也没有获得控方提供相关记录,作为辩护准备工作,因此他辩护的权益遭到严重侵害。”
他说,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针对巴生自贸区购地课题,发表不利于交通部及巴生港务局多人的调查结果,公帐会公开这些负面的资料,明显阻碍本案的公平审讯。
他表示,辩方接下来将在法庭上举证来支持辩方的说法,证明敦林并未有意欺骗政府,因为所有与地价相关的文件都是由交通部官员所负责准备。
地价不包括年利率
“来自交通部、巴生港务局以及财政部的高级官员对于土地融资的高技术难度所混淆,因控方证据显示2000年9月29日,当局为土地制定特价为每平方尺21令吉,但3天后,控方第5证人(时任交通部海事局港务组前助理秘书长詹德拉士格兰)却致函给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指每平方尺25令吉是土地特别价格。”
他继指,其他相关信函及记录都显示特别价格为每平方尺25令吉,这期间更是没有任何人作出纠正,直至敦林被控上法庭。
他指出,辩方也将举证政府无意以现金来购买每平方尺21令吉的特别价格,而每平方尺25令吉的地价并不包括年利率。
他说,财政部对产业估计价及服务局的估价了如指掌,因土地的所有估价,无论是要征地还是购地,都是由该局所执行,而该局正是隶属财政部;此外,他也指财政部积极参与与KDSB公司的谈判工作。
他强调,辩方也将举证,证敦林并未偏袒KDSB或担任该公司的说客,敦林本身甚至不曾见过任何KDSB董事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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