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李麒昌没有按照律师信的内容给予任何答复,只是透过报章发表谈话,故认为李麒昌没有打算收回其言论。
“我对他已经到了宽容的极限,用了3个月的时间来等他回应,但他没有表现出悔意,我唯有将此事交给法庭!”
陆兆福强调,此次入禀法庭,将向李麒昌索偿300万令吉名誉损失、200万令吉惩治费、禁止令,严禁李麒昌或代表继续发表中伤他(陆兆福)和家人的言论。
另一方面,记者尝试联络李麒昌发表谈话,惟至截稿为止,仍无法联络上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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