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今日发文告指出,国行近日来接获许多公众询问指出,相关公司自称是“附表机构”(Scheduled Instituions),并吁请公众投资一些财务计划。
文告指出,在《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下,所谓附表机构,只是泛指该些从事租借、代理、金融发展或建立信贷活动的公司,只需获得国行的认可信。
文告说,但这份认可书并不代表商业执照,也不代表他们是国行批准进行财务计划的机构。公众可浏览国行官网www.bnm.gov.my了解更多详情。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