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反贪委会副检察司阿末沙扎里今日在庭上向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提出撤销上诉的申请,惟他并未阐明原因。
阿兹曼表示,将把反贪委会的这项决定记录在案。
南利被指因“警察门”事件而被停职调查,并于2007年被控没有向反贪污局申报财产以及滥用警队飞机等多项罪名,而他的6名下属也被控伪造证据,惟他们都已洗脱所有罪名。
罗斯里当时因为协助南利等人草拟宣誓书而被卷入这起纠纷,而在2007年10月12日也就是开斋节前夕被控没有按照通知书申报财产而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32(2)条文。
无论如何,吉隆坡地庭于2010年12月20日以控方举证不成功而裁决罗斯里表罪不成立。
罗斯里今日在休庭后受询时表示,他从一开始就坚持本身的清白,因此不应被控,同时也质疑控方为何迟至今日才告知他们决定撤销上诉,这导致他昨日向法庭入禀宣誓书。
他形容今天对他而言,就像是生日一样开心。
罗斯里昨日入禀宣誓书表示,反贪委会对南利所进行的调查,从一开始就变质及非法的行动,而南利最终也被证明无罪。他说,随著吉隆坡高庭宣判南利无罪,反贪污局当时对他所发出的通知书也被视为不再生效。
他在宣誓书中指出,反贪委会执行组主任阿都拉萨慕沙曾致电给他,并承认针对他的指控是薄弱且没有法律依据,惟总检察署却因为他托提出的诽谤起诉而决绝撤销上诉。
因此,他相信总检察署以这次上诉作为谈判筹码,强迫他撤销向反贪委会、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以及总检察署等的起诉。
另一方面,根据《当今大马》的报导,控方也撤销对南利控状所提出的其余上诉,这意味著政府答应缴付所拖欠的75万3000令吉奖励金及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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