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局公关部总经理聂阿芬迪今日在文告指出,该局严厉的执法行动,成功使没有缴交雇员公积金雇主的比率,从第一季的1.83%下降至第二季的1.6%。
“所有受薪员工包括正式、兼职、临时和试用员工都必须缴纳公积金,并有权获得雇主缴纳的雇员公积金。根据1991年公积金法令,所有雇主必须在每个月的15日或之前,为他们的员工缴交每月的法定公积金。”
在同一季度,186名没有缴交雇员公积金的雇主,在1991年公积金法令第43(2)条文下,在法庭被判罚款总数达21万7980令吉。总共有238宗和746宗分别针对没有缴交雇员公积金的公司董事和雇主的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带上法庭。
有5间私人公司,包括3间来自吉隆坡的Alfo Group、Globe Security Services、Meor Hamzah、来自沙巴的K.U.BManagement和来自雪州的Lataran Emas分别被罚5000令吉。与此同时,来自雪州的Aza Catering被罚4500令吉。
会员若有疑问,可以在周一至周五,上午7时30分至晚上7时30分,向公积金局查询,电话号码是03-89226000,或是在网上提出询问(http://enquiry.kwsp.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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