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法官西蒂诺莱达下令4名被告,沈志伟(29岁,译音)、刘关驹(40岁,译音)、黄爱克(35岁,译音)及陈清瑞(41岁,译音),执刑期从被捕日,即去年6月30日起计算。
4名被告被控95项罪状。他们在去年6月29日,下午5时,在万津及巴生交界处的黑水村庄门牌1号,lot8638,接收失车。
他们也被控在同一天内,在武吉丁宜镇,峇都尼南21B巷,触犯3项罪状,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1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
在95项控状中,4名被告也触犯协助卧藏失车在黑水村庄及武吉丁宜镇。
他们被捕后一直延扣,因为他们并没有能力付每人190万令吉的保释金。
有关失车,包括59辆本田City,一辆本田雅阁、7辆本田CRV、2辆本田思域、22辆丰田Hilux、6辆本田Rush及1辆本田Fortuner。
在去年6月29日,大约下午4时30分,一组来自武吉安曼刑事调查组的警员展开突击行动,于黑水村庄逮捕3名正在驾驶的嫌犯,以及1名正在骑摩哆的嫌犯。
接著,4人带领警方前往黑水村庄门牌1号,lot8638地址,起获71辆失车。
货仓发现24辆失车
警方也在一间货仓内发现5大货柜,内有24辆失车。当天,陈氏被告带领警方前往武吉丁宜镇,再发现3辆失车。
调查显示,陈氏是货仓内的员工,是负责把失车带到货仓内,以便运出国。
4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占姆斯早前向法官提出轻判的要求,因为他们并没有为社会带来暴力事件。
沈氏被告未婚,必须照顾家中的父母及弟妹;刘氏被告则小学毕业,拥有2名孩子;黄氏被告也是小学毕业,必须照顾家中患有糖尿病及血压高的母亲。
而陈氏被告同是小学毕业,必须养育家中的4名小孩。
主控官诺阿兹拉则指出,基于4名被告是偷车集团的成员,他们的行为已经遭成许多人成为受害者,因此要求法官重判。
警方早前揭露,这个偷车集团于2010年开始,共把456辆失车运出香港、泰国及迪拜,总额高达49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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