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也发出197封警告信给在电子媒体、平面媒体、派发传单的等各管道,推销违例健康产品的商家。
卫生部总监拿督斯里哈山今日发文告指出,该部2011年共发出204封警告信给不良商家,并将42宗案件带上法庭,目前已有41宗完成审理,罚款额达5万6800令吉。
他说,这些广告普遍上给予民众空头承诺,一般上含:100%的癌症解药、糖尿病迅速痊愈、体重立即下降、提高性能力等字眼,或涵盖色情元素,以吸引民众购买相关产品。
为了控制我国医疗服务及产品广告,《1956年药物法令》下成立药物广告局,所有拥有MAL条码的产品,证实安全食用后,才能获准刊登广告。
卫生部吁请民众应该明智评断产品,不要轻易受影响。同时,该部也呼吁人民应该停止在高风险的地方,如摊子、路边或网络,购买健康产品。
哈山表示,民众可以透过卫生部网址www.pharmacy.gov.my,检视相关的产品是否受卫生部承认。
另一方面,民众也可透过www.bpfk.gov.my,了解在市场上被下架的产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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