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以巫裔为主, 但也有少数华裔的118名渔民,分别来自边佳兰大湾、四湾、五湾、六湾、甘榜乐宝,他们今日正式移交委任书予人民公正党柔佛州副主席哈山卡林,以及柔州法律局主任潘伟斯。
潘伟斯表示,今年4月,578名边佳兰渔民其实已委任律师入禀法庭索取赔偿,惟负责律师莫哈末苏扎等人中途放弃代表权,诉讼也遭到撤回。
“随后我们接到渔民的代表要求后, 莫哈末苏扎允许我们接手,并把手上的资料交给我们。”
他说,由于他和哈山卡林目前都在处理26名边佳兰居民入禀法庭要求申请庭令的工作,因此他们将在本月10日之后,才向上述三造发出起诉前通知信函。
“除了三造,案件开审后我们也将列其他相关单位作为答辩人。”
拟定从2角度索偿
他指出,起诉前通知信函内容中有拟定从2种角度向三造索偿,其中一种为一般赔偿,索偿最高额为50万令吉,另一种则为特别赔偿。
他解释,一般赔偿是针对渔民因石化综合计划展开后,生计受到影响而要求索偿。特别赔偿则是针对这项计划造成渔民面对渔船、捕鱼用具等可算性损失,要求赔偿。
“联邦宪法第5条文赋予人民生存的权利, 当局展开的计划, 已经触犯这项权利, 因此受影响的渔民能够要求合理赔偿。”
哈山卡林表示,通知信函限定三造必须在收到后的7天内作回复,内容包括是否接受渔民所提出的索偿额,如果三造没回复或是回复无法令渔民们满意,他们将正式入禀新山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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