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执照局总监拿督阿都阿兹今日针对有指莱纳斯稀土提炼厂生产废料要运出国,并无法律约束力的说法,发表文告澄清说,批准给莱纳斯里营运执照已阐明,莱纳斯公司废料将运出大马。
“有关的承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该局也将会严厉执行这项做法。”
他说,该局将临时营运执照发给莱纳斯前考虑了多项因素,包括如何处理稀土提炼所遗留的废料,及处理废料的方式。
“总结来说,原子能执照局对莱纳斯稀土厂废料移运,没法律约束力的课题不存在。这是个有法律约束里的承诺,而原子能执照局也将会按照执行有关条文。”
他说,莱纳斯在该局决定发出临时营运执照后,莱纳斯在澳洲的总公司及大马莱纳斯有限公司也二度提呈了承诺函,承诺将把废料给运出大马。
“我们在7日的记者会上也经强调,过去对莱纳斯提出的要求仍存在,包括部长援引原子能法令增加的两项新条件。”
科艺部长麦西慕早前也援引原子能法令第32(5)条文,在发出临时营运准证时增设两项新条件,包括莱纳斯必须向原子能执照局提出设立处理机制,以确保放射性物质不会散播到周遭地区;莱纳斯也必须向原子能执照局提出一项应急计划,以控制放射性废料所引发的粉尘,不会散播到大气层和周遭地区。
阿都阿兹也说,废料的管理及移运是临时营运执照的其中一部分,会被记录在9月5日所发出临时营运执照准证文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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