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奈(Glenn Knight)曾被誉为新加坡的“白领商业罪犯克星”,是一名出色的主控官,并在后来担任商业事务局局长。他于1991年因贪污和失信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天及罚款,同时被取消律师资格。到了1998年,他再因处理政府款项不当,而判罚款1万元(2万5000令吉)及监禁一天。
多年后才发现
现年67岁的格林奈已恢复律师资格,并出书揭露当年处理过的各种轰动案件。
他在书中指多年后才发现,当年其实是错误提控陈群川,并透露自己如何承认错误,并向陈群川道歉。
陈群川当时被控唆使、失信、操纵股市和欺骗等15项罪名。1986年8月26日,他在新加坡被控商业失信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两年及罚款新币50万元。
他在1987年12月出狱的第二天,又因唆使失信马化控股2300万令吉而被判坐牢30个月及罚款100万令吉。陈群川较后上诉,获高庭减刑至18个月及撤销100万令吉罚款。他在加影监狱服刑期间行为良好,于1989年2月5日出狱,只坐牢约一年。
“新泛电”倒闭,也导致导致新马两地股市,史无前例暂停交易3天。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