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这个工作小组将集合农业部、卫生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燕窝业者以及相关的专家,以技术性的角度探讨制定标准作业程序。
他续说,农业部将会尽快致函给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便邀请中方的专家前来大马鉴定我国是否符合议定书的条件。
诺奥玛表示,在与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在长达45分钟的会面中传达了燕窝业者要求中方允许毛燕出口的意愿。
他指出,中方要求大马燕窝业者证明能够符合议定书所有条件后,再针对毛燕出口的问题进行谈判。
诺奥玛认为,燕窝市场非常大,因此大马必须确保所出口燕窝的品质。
为此,他促请国内所有燕屋都必须向农业部登记,同时也必须获得兽医局以及卫生部所发出的卫生证明。
删除所有RFID字眼
农业部与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于今晚在中国广西南宁签署马中燕窝出口议定书,并且删除所有无线射频识别系统(RFID)字眼,这意味著中国针对大马燕窝产品的禁令已经解除。
诺奥玛指出,这份共5页的议定书共达15条,其中包括之前所宣布的3条修正,即删除所有的RFID字眼。
支树平在签署议定书后说:“我们感谢大家,希望中国消费者接受马来西亚的燕窝,相信马来西亚的燕窝是最好的。”
按照议定书第6条,出口中国的燕窝加工业者应建立从燕屋到出口的燕窝追溯系统,确保产品可追溯并在发生问题时能及时召回。
议定书第8条阐明,出口至中国的有燕窝产品内外包装,必须使用中英文表明品名、重量、燕屋名称、注册号、产品储存条件和生产日期及其他相关信息,有关产品信息的标示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要求。
根据议定书的第9条,出口至中国的燕窝,每次都必须附上中英文版本的原产国证书、兽医局卫生证书以及卫生证书,同时,其格式及内容都必须先获得双方的认可。
大马燕窝商联合会12个州属的18个属会逾30名代表也亲自来到南宁见证马中两国签署燕窝出口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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