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索拉今日发表文告说,14个地点中有10个地点的电眼是用以检测超速者,另4个则检测闯红灯者。
“在接下来的第二阶段中,我们将在全国817个车祸黑区安装电眼。”
他表示,除了通过官方网站www.jpj.gov.my,查询已安装电眼的地点,驾驶者也会在进入电眼范围时,看见告示牌的提醒。
“针对检测超速的电眼,告示牌将放置在距离电眼2公里至3公里的范围内,而检测闯红灯的电眼,告示牌将放置距离交通灯50公尺至500公尺的范围内。”
他指出,此个自动执法系统是政府为了降低车祸死亡率而推行的一项严厉措施,因此,电眼会安装在车祸死亡率高的黑区。
“有了电眼,道路使用者会更小心翼翼和遵守条规,进而有助减低车祸率,让我们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的目标也将能达成。”
他认为,民众应该视此个措施为教育道路使用者的用途,而非纯粹为了给予陆路交通局发出传票的权利。
“若民众谨慎驾驶并遵守所有交通规则,他们不需要担心或怀疑这个自动执法系统的执行。”
陆路交通局于2005年开始策划和研究此个措施,而目前已有逾90个国家使用这套系统,他相信大马也能成功实施此个系统。
他说,此个系统是通过公开招标、经过各种技术测验和详细评估后决定采用的系统,其中电眼所拍摄的图像将直接传送至自动执法系统的控制中心。
5天内发出传票
“交通的图像和资料将根据车牌,通过陆路交通局资料的翻查,以在传票发出前确认车主的身份,所有翻查、确认违规至发出传票的工作,都交由受训的陆路交通局官员在该控制中心中进行。”
他表示,一旦发现所摄录的图像与陆路交通局的资料不相符,该局会进一步调查,以确保该局只发出合法的传票,避免传票发送至没有违规的人。
索拉在文告中解释,该系统将在拍摄照片的5天内发出传票,而传票也会阐明违反交通规则的资料、日期、违规行为和影像。
“无论如何,若车主并不是在驾驶者,他们可在接获传票的30天内向陆路交通局提呈驾驶者资料,而违例者只要在60天内到任何陆路交通局缴付300令吉罚款即可,若他们选择带上法庭,他们必须根据传票上阐明的日期和时间内完成。”
索拉说,接获传票但存有疑问者可直接联系该控制中心,在霹雳州为例者可拨打电话03-78464400,而在雪州、布城和吉隆坡为例者则拨打电话03-7628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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