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志愿律师所收的费用,比起其他国家如台湾、英国及澳洲来得低,唯有提高收费率才能鼓励更多律师加入该基金会。
他举例,在大马的志愿律师收费率分别为:扣留犯的律师费为10令吉、保释阶段收费50令吉、沟通则收费30令吉,但在澳洲每半小时的收费率为75澳币,这比本地市场率高出5倍。
他指出,大马有75至78%的被捕、扣留及被控上庭的人士没有律师代表,所以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是非常重要的发展。
林志伟今日出席2012年大马法律国际研讨会推介礼后,在记者会上指出,大马律师公会希望未来能看到更多的法律改革,而该公会目前也积极与总检察司会谈,后者对一些立法事宜持开放态度,例如和平集会法令及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
他说,律师公会将继续针对各种法令修订及改革发表意见。他续说,律师公会所建议的“判刑理事会”并非要取代司法的裁决程序或强制性,而是要检讨各种罪犯并拟出一套指南,让司法人员在裁决上有更广的参考。
他指出,该理事会将由法官、学术人员、政府和私人界人士及非政府组织,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教育公众及提高醒觉。
林志伟指出,大马人民之声接受外国资金的援助并没问题,并指大马政府过去也接受过外国援助金,而律师公会在一些活动上也有接受外国的援助金。
他说,我国目前没有任何法律阐明阻止接受外国援助金,并指政府要鼓励民间组织的积极发展,而非作出任何指责,只要这些民间组织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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