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政治人物,我非常依赖受欢迎程度,以便继续执政,若以低于市价的方式来取得土地,我会变得不受欢迎,而一般上征地的价格都会低于市价。”
马哈迪今日在接受辩方律师王健强盘问时认同,若以15年逾期摊还的方式来购地,每平方尺25令吉的地价不可能已包括利息。
马哈迪认为,英达岛千亩土地的每平方尺25令吉价格并不包括利息,除非完全以现款购得土地,否则逾期摊还期越长,政府所必须缴付的利息也随之增加。
90%余款须付利息
针对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于2002年6月29日致给他的信函,敦马表示,根据他个人的了解,以逾期摊还的方式来购地,除了首10%是以现款缴付,必须在15年内摊还的90%余款则必须支付利息。
询及是否曾向查案官说明这一点,他回答:“有。”
马哈迪也确认,曾在1999年4月26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接获来自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的6封信函,主要是为了恳求政府,出于同理心而不要征地。
他说,这些信函的内容都值得他慎重考虑。
另一方面,马哈迪也指出,时任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也曾在内阁会议中以法律问题为由,认为强制征用英达岛土地将不可行。
他说,不记得莱士雅丁当时所使用的确实字眼,惟记得莱士雅丁曾提及产权负担的问题,同时也曾倡议以愿买愿卖的方式来获得土地,反对强制征地。
敦马:内阁若无异议 建议书直接通过
前首相敦马哈迪表示,以往他所主持的内阁会议,会根据计划建议书作出讨论,若内阁部长没有异议,会直接通过有关建议。
他被敦林良实代表律师王健强盘问时说,内阁在作出某项决定前,通常会根据建议书内容作出讨论,并在获得共识后,才作出决定。
“倘若没有异议,这些建议书会直接通过。”
问及这些反对声音是否也会被录制和附在内阁会议记录内,他说:“若有异议,这些反对声音都会被记录下来,若有关讨论出现强烈的反对,也会在会议记录上出现。”
在1981年7月16日开始担任我国第4任首相至2003年10月31日的敦马哈迪表示,内阁会议通常是在星期三,即首相觐见国家元首过后,于早上9时召开。
根据他本身的开会惯例,会议一开始他会依据本身记录在记录簿内,自己对一些事情的观察和决定先告知内阁成员,并在进行讨论后,才真正开始讨论当天的会议议程。
他说,若首相缺席内阁会议,将由副首相代为主持。在1999年至2002年发生巴生港口自贸区计划弊案时,时任副揆为我国第5任首相敦阿都拉。
敦马表示,每个内阁会议都会有录音记录,并在较后记录成文,再由官员整理成会议记录,但倘若其中有无关紧要的发言,将不会记录在完整的会议记录内。“所有整理好的会议记录将在下一次的内阁会议之前,发送给所有内阁成员。”
重量级证人成焦点
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被控在巴生自贸区购地上欺骗政府案续审,辩方今日传召“重量级证人”──前首相敦马哈迪出庭,敦马也顿时成了此案的焦点。
身穿浅色西装的马哈迪,于今午2时55分抵达吉隆坡法庭时引起一阵轰动,摄影记者纷纷涌上前拍照,期间更有人在混乱中不慎摔倒。
下午3时开庭时,许多律师慕名而来旁听,令庭内座无虚席,而庭外也出现多名庭警。
这也是马哈迪自2003年退位后,第二次出庭供证,他第一次是在“林甘短片皇委会”中供证。马哈迪今日在供证前宣誓及核对证人资料时,当询及他目前的职业时,他认真的回答:“退休人士。”,令庭内的出席者不禁莞尔。
当辩方代表律师王健强要求敦马在庭上认出于1986年至2003年担任交通部长的敦林良实时,敦马也往犯人栏方向望去,举起手向敦林打招呼,再转头向法官表示认得后者,此举也引来庭内一阵笑声。
敦马也表示,1999年至2001年间,是敦达因担任财政部长,较后于2001年至2003年则由他本身兼任财政部长和特别任务部长。当马哈迪提及身为政治人物必须顾及本身的受欢迎程度时,庭内再次哄堂。
今日审讯结束时,法庭通译员和庭警也纷纷要求跟马哈迪合照,有者更拿出马哈迪的著作索取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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