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瑟曼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民主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的口头提问时说,930名死囚中,有725人仍向法庭提出上诉,另205人正向宽赦局提出宽赦申请。
“他们被处以死刑是基于犯下贩毒、谋杀、持械、绑架及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
从2001年至今年8月31日,有41名死囚获得宽赦,其中6人的刑罚已被改至无期徒刑、33人则是有期徒刑、一人被提前释放,另外一人则当场释放。
死囚都有权利向法庭及宽赦局提出上诉及申请宽赦,他们可在2000年监狱条例第114条向宽赦局提出申请。“监狱局也会协助死囚提出上诉及宽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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