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香也是行动党乌冷国会选区联委会主席,她今早11时30分通过代表律师林立迎、陈博雄及谢瑞意,入禀高庭主簿署,将叶观明和星洲媒体集团列为该诉讼的第1和第2答辩人。
李继香向媒体指出,相信此案她的胜算会很高,并交由法庭决定赔偿额,一旦胜诉,她会把所获得的赔偿金全数捐给精神病团体。
询及这是否影射叶观明,她否认。“没有,我认为他们(精神病患)比较需要这笔钱,也可贡献社会。”
根据诉状,李继香是针对叶观明于2011年8月4日在《星洲日报》所刊登的言论,是故意捏造及散布虚构事实,并破坏其名声,而起诉答辩人。
叶观明在该篇新闻中指出,李继香是赵明福坠楼案的罪魁祸首,因为她操纵欧阳捍华的选区和州行政议员拨款,才会引起反贪污局的怀疑,传召赵明福问话。
要求登报道歉
起诉人也认为,答辩人恶意地让这些诽谤性言论在《星洲日报》刊登,并广泛发行。
起诉人要求答辩人作出普通及严重性赔偿,并要求答辩人在15家3语报章及2家网络媒体上,无条件刊登道歉启事,并要求答辩人支付堂费。
起诉人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阻止答辩人重复刊登或发表任何会诽谤、威胁或干扰她的言论。
李继香指,起诉答辩人主要是为了讨回清白,她认为叶观明的言论也是污蔑赵明福及赵家。
她也说,事实上本身早已在2011年9月16日向斯里肯邦安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根据刑事法典第499条文,调查及提控叶观明。
她说,接著莫哈末马再里助理警监于今年1月28日向她录取口供,并于上个月致电告知,雪州警察总部已在今年7月21日将调查报告交给副检察司,由总检察署定夺。
“我等了2个多月,仍未见总检察署有任何行动。由于叶观明诽谤言论可能会影响到我的政治生涯,所以决定同时以民事诉讼来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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