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基督教青年协会秘书处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既然国家宪法阐明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希望非穆斯林学生也有自由选择学习自身宗教教育的权利。
“我们并没有反对要加强学生的品格教育,以应付道德价值观日渐衰退的社会。”
文告说,东马两州为基督徒占大部分的州属,教会学校乃是其中的主流学校,教育法令保障穆斯林的权利,只要在学校有5位穆斯林学生,宗教局就可以委派一位宗教师前往该校,负责他们的宗教教育。
基督青认为,在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下,其他非穆斯林的权利也应该受到尊重。
文告指出,虽然在大马教育文凭内设有圣经知识的科目,2011年教育部也宣布允许教会牧师与神父可以协助教导,可是在西马,许多学生报考此科目时,是遇到多方阻扰。“我们觉得部分校长及教育部官员,对于非伊斯兰宗教是带有歧视的。”
对此,基督青提出3项建议:
1.建议将《国家教育发展大蓝图》的第三项,修改为希望塑造有优良品格的国民,并从加强宗教教育、道德教育及普世价值著手,以容许其他非伊斯兰宗教教育同时可以被教导。
2.建议教育部各部门重视由总教育总监于2011年所颁布的“2011教育通令”,允许报考圣经知识的学生,能够在不受到歧视的情况下进行。
3.建议允许非伊斯兰宗教学会为学校正式课外活动之一,只要符合条件,校长需鼓励并批准有关学会的成立,并纳入为课外活动学分之一。
基督青认为,马来西亚的多元文化目前还是停留在相互容忍的情况,希望在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下,种族及宗教之间的和谐是能够加强并改善,而要落实这个梦想,必须要在教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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