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6月,教育部共提供1010所学校煮食服务,包括60所全寄宿学校、88所技职中学、125所政府津贴宗教学校和737所其他学校。
2011年总稽查报告显示,其中有30所学校表现不满意,缺点包括迟或没有签署合约、延迟或没有发出保释金、招标合约没有妥善整理、教育部招标系统公开让所有采购和资产管理部官员登入,其廉正性被质疑、学校食材和卫生不符合标准,以及校方没有积极监督,也没有定时检讨承包商表现等。
条规阐明,承包商使用的新鲜食材和干粮必须有素质、是清真食品、没有过期和安全等,可是当中有者并未依据条规,有10所学校的牛肉和鱼肉并不新鲜,但校方却没有关注这些问题。
教育部于今年6月21日解释,承包商表示市面上难以取得有素质的食材,而校方也承认疏忽,并将在未来确保承包商符合规则。
此外,学校食堂也必须有足够3天应急的干粮备份,如米、沙丁鱼、食油、橙汁、咖啡粉、辣椒酱和炼乳,可是有26所学校并没有准备该有的25项食材。其中也有数所学校的蚝油、番茄酱和牛油等食品已经过期。
稽查署也向各地300名学生进行调查,发现有65%学生对食物干净不满意、48%学生对餐单和食堂员工制服不满意、46%学生对员工卫生不满意、41%对食堂环境不满意,以及32%人对用具卫生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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