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综合大楼是在2006年12月22日获内政部批准,以让内政部各机构在同一座大楼下运作,让公众及官员更方便及安全处理事务。
自这座大楼在去年建成后,已有8个机构,包括国民登记局、移民局、社团注册局、民防局、肃毒组、志愿警卫队、古兰经文本及出版控制,以及电检及执法局,在这里办公。
总稽查署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间评估内政部综合大楼,特别是其使用及管理,结果发现,部份大楼的设备没有充份使用。
报告指出,综合大楼之前已为各部门设计所需要的设备,而这些设备也必须根据其设计使用,才能发挥最大功效。
但稽查署发现,肃毒组原本用以关押滥用毒品嫌犯的扣留所,竟变成文具的储藏室。
报告说,根据安全指南,所有机密文件都必须收藏在拥有防火设备的密室中,一旦发生火灾时,这些重要资料才不会损毁。
但稽查署发现,国民登记局的资料室空间不足,许多重要文件与其他杂物放在一起,非常容易引起火患。
报告也指出,这个综合大楼的工程素质欠佳,更发现屋顶积水发霉、电线装置违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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