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当时是因为考量到雨天可能加重载量,因此通融了5%的超重量。
“明明出发时是没超重,但半途遇到雨天,又不幸遇到执法,结果被发现载量超重。”
该总会促请首相署安排,以及参与该会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就执法问题展开对话会。
他表示,若首相署或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皆没有任何行动,该会准备谨见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呈交备忘录。
他透露,已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对话3次,但对方仍然坚持己见,因此希望下一次的对话会有首相署的介入,因为该委员会属首相署之下。
他今天在理事和顾问拿督陈金聪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早前一宗罗里超载11%被罚款1万2000令吉的案例,令罗里同业目前一片恐慌。
自陆路交通委员会于2010年4月接管商业车辆执照局后,已拟定新条例规定,一旦发现罗里超载,一公斤也算超载,一律带上法庭,刑罚为罚款最少1000令吉,最高50万令吉。
等同判业者死刑
杨和育形容,这种罚款与犯法的轻重不成比例,而一辆全新的罗里才20万令吉,若罚款50万令吉,就等于判罗里业者死刑,逼业者倒闭。
他表示,该会30年前开始就要求调整罗里的载重量,把它提高30%,这种调整与目前新罗里体积与车斗容量越来越大符合,是相当合理的,但至今都不受理。
他强调,该会同意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严厉取缔超载的罗里,但必须一视同仁,因为仍有超载200%的罗里招遥过市,没有受到当局对付。
此外,杨和育也指新条例不允许超过10年车龄的罗里取得新准证,扼杀刚创业者购买二手罗里的机会。
他称,政府在1958年已制定每英里每吨25仙,即每公里每吨15.6仙的载费,至今都没有调整,但各种费用如零件、轮胎、电池等不断涨价,增加业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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