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本身拥有一辆银色第二国产傲驾休旅车(ALZA),车牌为JNJ4186。他今年10月10日接到第一张由陆路交通局所发出的罚单,内容显示他于9月28日下午4时22分,在峇株巴辖一带超速驾驶,但实际上,他正在位于甘拔士的公司上班。
“事件发生后我曾前往警局报案,甚至在10月12日前往峇株巴辖的陆路交通分局向官员说明情况,一个星期后,当局通知我,指罚单将被取消。”
证据证明正在上班
“原以为事情已经过去,谁知道本月15日,我再次接获罚单,此次则是AES自动执法系统所发出。”
朱福鸿是于今日上午在马华埔莱区主席刘德贤与律师黄友凤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叙述事件来龙去脉。
他指出,罚单指他于10月2日,下午5时33分,在南北大道375.9公里处超速驾驶。然而,事发时间他也在公司上班,并有公司证明文件,此事令他感到莫明其妙!
他说,过后他前往福林园陆路交通局柔州总部再次作出解释,当局官员指示他前往电脑验车中心,以便为车子“验明正身”。事主说,他于本月18日前往验车,结果显示车子内外都是原装,没有更改。
“过后陆路交通局的官员给我AES管理公司的地址,让我写信去说明这起事件,谁知我信还没写好,却再次接获第3和第4张罚单。”
朱福鸿表示,第3和第4张罚单指他在本月20日同一天因两次违规超速驾驶,被自动执法系统拍下照片。其中,第3张罚单指他在20日当天,凌晨1时52分,于南北大道375.9公里处超速,第4张罚单则是指他于同天下午4时03分,在南北大道204.6公里处违规。
同车款不同颜色
“根据本身从陆路交通局所获取的记录显示,违规的车辆虽然与本身的汽车同款且拥有相同注册车牌,但颜色不一样,是一辆黑色第二国产傲驾。”
事主直言,有关情况显示本身车牌遭人冒用,并担心不明人士冒用其车牌为非作歹,最终牵连到他。
此外,他也披露,接连收到交通罚单,令他必须向公司请假以去报警并向有关当局说明,如今还遭当局传召他于明年1月7日与8日,出席太平与士林河推事庭面控,令他十分困扰。
假车牌贴同款车避耳目
马华埔莱区会主席刘德贤刘德贤表示,本身将会协助事主朱福鸿收集资料,再呈交给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处理。
他直言,朱福鸿的汽车车牌很明显是遭人盗用,实际上,很多集团使用这类手法进行不法勾当。
“当他们(不法份子)探听到有谁买什么车款以及车牌后,他们会盗用车牌,将车牌装在同款的车,以逃避还路税与保险,甚至可能用来做非法的勾当。”
他希望此事见报后能起阻吓作用,阻止不法人士不再盗用事主车牌。他并希望公众如果看到该辆车牌JNJ4186的黑色傲驾休旅车,能通知警方让当局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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