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日进入自辩阶段,卡巴星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上表示,身为国会议员有责任针对当时的霹雳州政治危机做出解说。他强调当时本身所提出的说法,都有以往案例及裁决来作为支撑。
询及在面对霹雳州政治危机时所持的立场,他表示,州宪法下所赋予的特权不能被质疑,但是法庭却能审查特权被行使的方式是否符合宪法。
也是武吉牛汝尔国会议员兼资深律师的卡巴星在庭上,也引述印度在70年代末,凯哈星与印度联盟的案件说,当时裁决法院虽不能审查国家首脑权限下的具体命令,但却有权针对其权利的行使方式及其范围进行审查。
他在庭上重申,“在大马,联邦宪法的地位是最崇高的,即使统治者也必须受到宪法的约束,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凌驾于联邦宪法。”
罪成最高坐牢3年
询及是否认为自己的言论会促成煽动,卡巴星坚决否认,强调自己当时的言论没有煽动的意味。
行动党多名领袖如林吉祥、陈国伟、方贵伦、林立迎及刘天球等,今日都有到法庭聆审,给予卡巴星支持。
今年72岁的卡巴星被控于2009年2月6日在吉隆坡旧半山芭路的律师楼,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发表对霹雳州苏丹的煽动性言论,因而扺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刑罚坐牢3年及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高庭法官曾在去年6月11日判卡巴星所面对的煽动指控不成立,但检控方上诉成功,因而案件重回高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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