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研究所政策研究员王维兴表示,应设立一个由财政部长为首,各州首长及州务大臣参与的委员会,商讨财政预算案给予各州的拨款。
他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建议,应逐年提高给各州拨款,至少需倍增至120亿令吉以上。
槟州前行政议员拿督杜干焕说,印度的国家财政理事会,也会在提呈财政预算案前,先谘询及比较各州拨款是否合理,进行协商,可惜的是大马没这方面的商量。
升旗山国会议员刘镇东说,中央政府在2011年只给予13州50亿令吉的拨款,占当年2300亿令吉总开销的2.2%,相对非常少。
“所有州属明年的财政预算案总和,也不比首相署140亿令吉拨款来得高。沙巴及砂拉越各约40亿令吉、西马预算案最多的雪兰莪只有16亿,槟城11亿、吉打约4亿令吉罢了。为何头大身小,全部集中在中央政府?”
他说,我国目前给州政府的拨款机制,主要依据宪法规定的人头及马路拨款,这在50年代时非常重要,且当时中央的开销仍很小,与州的比例差距不会太大。
资料显示,中央政府给各州拨款,从2000年的约21亿令吉,逐步提高至明年的63亿令吉,增加42亿令吉。
刘镇东抨击,我国中央政府财政预算案却从1998年的680亿令吉,迅速膨胀至明年的2516亿令吉,增幅远远超过通货膨胀,也越来越集权。他认为,应重新思考整个拨款机制,除了以人头及马路计算,各州应在医疗、公共交通、福利等方面有更多权限及拨款,应重新探讨地方分权及各州的税制。
也是槟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杜干焕举例,或可效仿美国般,让各州自行制定及抽取销售税。他不讳言,各州都会认为获得的拨款不足,他也认同可依据需求分配,如较贫穷,公共卫生及基本设施等较差的州属可获得更多拨款,但他不苟同依据政治考量分配。
王维兴则认为,可依据州政府拥有多少资源(如石油税),及州属贡献的国内生产总值巴仙率来分配应得款项。地方分权的好处可让州政府更弹性处理,因为较了解地方民情。
赋州属更多抽税权力
政改研究所政策研究员王维兴批评,我国的联邦主义已走样,理应学习美国及澳洲的联邦制度,下放更多权力及抽税权给州属。
澳洲税收局资料显示,州政府可征收的税收包括土地税、印花税、工资税等,州政府则花费在水电、卫生、教育、交通、警察、道路等。另外,根据MBA智库百科,美国的联邦、州及地方三级政府各司其职、各有自己的税收来源。自70年代以来,美国的税收收入的划分基本保持在中央占60%、地方(州及市县镇政府)占40%的水平上。
王维兴也揶揄,就连一些国立大专,也获得比许多州属更高拨款。
根据2013年财政预算案,马大、理大、国大、工大及博大皆获得超过5亿令吉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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