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星是询问,在过去20年内,共有多少大马人放弃公民权。
此外,自2000年至今年9月,共有147名中东人获得大马国籍,惟他们并不享有土著的地位。希山慕丁强调,向外籍人士颁发大马公民权,是大马政府的最高“赏赐”。
公民权“赏赐”中东人
他以书面回答加埔区国会议员马尼卡瓦沙甘的提问时指出,在这段期间,获得颁发公民权的中东人来自5个国家,包括沙地阿拉伯(52人)、埃及(24)、伊朗(28人)、阿联酋(12人)以及伊拉克(9人)。
希山慕丁指出,政府是根据联邦宪法第3章所阐明的条件以及资格,来考量这些人是否符合条件,才做出决定。
马尼卡是在昨日询问,政府从2000年迄今,总共有多少中东人及其家属获得大马公民权,以及当中总共有多少人享有土著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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