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一旦环境部强制养猪场严厉跟随指示,他们也要求槟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不要轻易接受执行指南,以保障养猪业者。由于此事只有柔佛州及槟城有异议,该会希望禽总也能够向当局反映实况。
该会生猪组总务林春发今日召开记者会说,若严厉执行污水管制,将对槟州逾半近百家小型养猪场不利,因此希望中央政府提供低息贷款提升污水处理系统之余,也希望州政府能够拨地让养猪业者继续经营。
此外,副主席陈明福申诉,环境部将于2012年正式监管畜牧业污水处理制度,并于上个月召集相关业者出席会议,当时环境部阐明,将于2013年正式执行。
冀州政府介入
依据他前往开会所获得的资讯显示,环境部将把农场分为两大类,其一是A级上流农场(意指污水排除后可再循环使用,生化耗氧量不超过20PPM;化学耗氧量COD不超过200PPM;沉淀物不超过50PPM,氨氮不超过80PPM等);B级农场则是污水流入大海,无法再循环使用。
“依据我们做农场的经验显示,在世界各地,并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农场污水的生化耗氧量低于20PPM,这是苛刻及刁难农场的举措,因为我在会上也坚决反对这项举措。”
他说,一旦养猪场没有符合标准,将接获高达逾万令吉的罚款,这根本就是要置养猪场于死地,因此希望州政府介入及关注此事。
此外,该会理事陈贵兴说,如果环境部强制规定养猪场必须依据条例,那么他建议环境部必须率先遴选10间农场进行测试,并利用1年时间持续达至BOD20的标准,若实验成功猪农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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