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案件交上法庭后,法庭可以针对缺庭的被告人发出逮捕令,赋予警方权力上门追捕被告。
对于有车主以塞车时段车辆被迫停在交通灯前,而遭自动执法系统拍到违规照片向法庭求情一事,江作汉表示,任何人在学驾驶时已被告知,车辆不能停在黄格子上。他说,“不能够维护违规的人。”
同时,江作汉挑战雪州民联政府提控AES承包商和交通部,若犯了罪行,他愿意在法庭上回应该政府的种种指控。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索拉早前已表明,若雪州政府认为装置自动执法系统抵触地方政府条例,可把此事带上法庭。
讽雪政府“只会讲”
江作汉指雪兰莪政府针对自动执法系统说了很多,但一直反反复复,既然媒体已大肆报导,雪州政府有必要为其行动定案。
“迄今我们没有接到他们(雪州政府)任何东西,他们从开始讲到今天。只会讲而已。”
有关雪州市议会已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发出通告,要求AES承包商自行拆除自动执法摄影机一事,江作汉认为,媒体应该询问承包商。
他再度谴责民联政府没有关心雪州的车祸死亡率,雪州2011年有1070人死于车祸,但刘天球却从未对遇难家属表示同情。
他补充,车祸死亡率最高的州属是柔佛,接著是雪州,而槟城也相距不远。
他强调,自动执法系统70年代开始在全球超过90个国家装置,已证实可以减少车祸率和死亡率,而大马政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减少车祸死亡率。
“每天用一个架杆来做宣传,也不知道还要玩多久,也不知道你们(媒体)还要继续报导多久。”
此外,有关巴生谷南部大道(SKVE)6.6公里(龙溪)处的自动执法系统(AES)的感应器早前被不明人士套上塑胶袋一事,江作汉表示,至今还没有接获这项报告。
掩盖车牌违法? 交局须阐明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促请陆路交通局必须发出通告,说明路上行驶的轿车蓄意掩盖车辆注册号牌是否违法。
他说,陆路交通法令阐明车牌的功能,甚至对车牌的要求有详细的注解。
他今早为“2012年最后一站─吉隆坡站圆游会”主持开幕礼后,在记者会上如是表示。
据报导,有商家通过面子书销售一种台湾制造,取名“防盗车牌”的设备,只要按下一按钮,车辆号牌就会被掩盖起来。
这个设备被指可以协助驾驶者逃避自动执法系统(AES)的法眼,让系统拍不到车辆号牌。
此外,有关第二阶段的AES装置计划,江作汉称,目前警方和交通安全研究所仍在探讨和圈定车祸黑区,不能随便安装AES。目前AES仅在全国14个地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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