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4名非穆斯林是因为触犯哥市公园条例,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而接获传票。
他表示,哥市公园条例也不是最近才通过的条例,那是早在1976年制定,并在1986年正式执行的条例,当时伊党尚未执政丹州,而这项条例存在那么久以来都没有面对问题,但《星报》却在最近,挑起个别案例大作文章。
非仅民联州属出现
他指出,对于在公开场合行为不检的管制,并非仅仅是在伊斯兰党执政或民联执政的州属出现,国内及国外的地方政府,都有类似的条文,管制人们在公众场所做出不当的行为,所不同的只是对于“行为不检”的理解,以及是否严格地执法。
慕斯达法今日在伊斯兰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指出,这起事件本来就与伊斯兰教或伊斯兰法无关,这起事件受到马华及该党所控制的《星报》所渲染,显然有政治议程。
他强调,自从伊斯兰党执政吉兰丹州以来,不曾有任何非穆斯林,在伊斯兰法律及条例下受对付。
他说,对于地方政府检举行为不检的问题,也有过先例,吉隆坡市政局执法官员曾在2003年向一对华裔情侣发传票,是因为在公共场合拥抱及接吻。
他表示,这起案件最后闹上联邦法院,以当时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末费鲁斯为首的五司在2004年裁决,吉隆坡市政局有权执行相关法律条文,该条文也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
慕斯达法表示,联邦法院这项判决也说明,地方政府有权对公开场合的不检行为采取行动。
他说,自从哥市公园条例在1986年使用以来,不时有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因为行为不检问题受对付,只是没有将问题大肆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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