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莎丽扎说,现今的政策对雇主,尤其是女性造成麻烦,而且女佣代理商收取昂贵代理费,令雇主和女佣承受沉重的经济压力。
莎丽扎说,现有系统只对女佣代理商有利,因为他们征收昂贵费用。
她发文告说:“新系统应该降低聘请女佣费至合理水平。这是为了避免代理商征收过高的费用,减少雇主负担。”
她也建议,政府设立特别机构,简化聘请及监督外国女佣的工作。
印尼劳工与移民部长慕海敏昨日接受《新海峡时报》专访时放话,要是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协会不愿少赚代理费而要保持高额费用,印尼考虑直接与大马女佣雇主协会协商,让雇主越过代理商直接聘请女佣。
他续称,这是一个国与国的机制,也让雇主免去缴付给女佣代理的高额费用。
无论如何,有关建议仍有协商空间,条件是马来西亚女佣代理商必须调低盈利幅度,例如考虑只收取10%的代理费。
根据马印两国所签署的备忘录规定,代理商只能收取4511令吉的总费用,即雇主承担2711令吉,印尼女佣承担1800令吉。
雇主必须先代女佣预付有关费用,再从女佣的月薪中扣除。慕海敏认为只要大马雇主愿意吸纳1800令吉费用,相信有更多印尼女佣会来马。
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协会上个月表示,政府还在检讨聘请印尼女佣费用,包括调高费用至7000令吉至9000令吉,应付市场需要。
印尼女佣课题一直成为马印双方纠缠不清的问题。马方女佣代理商多次表明政府所制定的价格过低,难以安排女佣来马,加上陆续被揭发的多宗虐佣案件,印尼女佣来马的人数是僧多粥少。
尔后更发生女佣代理商以JP签证(旅程已进行签证,Journey Performed Visa)安排印尼女佣到马,再协助她们将签证转为工作准证的“法外有法”的行为。至今许多雇主仍是面对有钱请不到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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