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上述部落格诬蔑他与倪可敏涉嫌收取吉兰丹一块土地,好让伊斯兰党州议员出任霹州大臣一职,此举已抵触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8A条文(恶意散布虚假新闻),以及刑事法典第499条文(刑事诽谤)。
“同时,霹州伊斯兰马来之子协会福利局主席莫哈末杰斐里,于昨日针对此事前往警局报案后,召开记者会并加剧谣言的传布,我也将向他采取法律行动。”
倪可汉也是实兆远州议员,今日在霹州政府大厦召开记者会时,针对马来网站流传有关伊斯兰党精神领袖聂阿兹以吉兰丹1万526英亩的土地,向他换取霹州务大臣一事,如是回应。
他表示,有关部落格于昨日张贴1篇有关2008年大选的文章,指民联在大选夺下霹州政权的时候,聂阿兹以吉兰丹活望生1万525英亩的土地,作为向霹州行动党领袖倪氏兄弟交换霹州务大臣的条件。
拿出文件示清白
倪可敏披露,倪律师楼的确涉及部落格提及Upayapadu Sdn Bhd的股权转让合约,并承认他与倪可汉是该买卖合约的代表律师,同时也是该公司的投资者,惟该公司拥有上百名的投资者。
“上述的股权转让合约纯粹是私人土地买卖,并非聂阿兹为换取霹州务大臣,将1万526英亩转让给我们,因为合约的日期注明于今年6月,而民联已失去霹州政权多年,为何如今才获得有关土地?”
另一方面,霹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哈米达也召开记者会指出,倪氏兄弟向媒体出示的报案书,并未注明Upayapadu Sdn Bhd的事项,明显是要隐瞒某些东西。
“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所提供的文件,倪氏兄弟确实是该公司的董事,而若是此股权转让合约,只是私人的土地买卖,我吁请他们公开购买土地的价格,希望倪氏兄弟可向人民交待一切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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