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卫生局局长拿督阿兹曼昨日指出,触犯条例者可被罚款至少250令吉;若没有在指定时间缴交罚款,则将被援引《2004年烟草控制法令》控上法庭。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
“吉隆坡国际机场的卫生组曾接获多宗在机场禁烟区内吸烟的投诉,于是与马来西亚机场有限公司从12月16日展开为期两天的检举行动。”
定期展开检举行动
他指出,此次检举行动是依据《2004年烟草控制法令》第11(1)(g)条文及第11(1)(e)条文,即机场及公共交通车站被列为禁烟区而展开。
阿兹曼指,当局也以违反禁烟区吸烟《1983年食品法令》第32B条文下,一共向触犯条例者发出494张传票。
他补充,卫生局将定期在机场禁烟区展开检举行动,避免非吸烟者吸二手烟。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