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向有关方面人士了解,当局在制定最低薪金制前询问各方意见,残障人士组织亦表达希望获得同等待遇,因此当局认为不应该对残障人士存歧视,进而在深入考虑各方意见后,认为没必要改变政策。
虽然最低薪金制推行后引起各方反弹,但当局仍未有暂缓的举动。不过,当局批准600间公司暂缓推行此制度,分三阶段陆续让这些公司落实最低薪金制,此3阶段限期分别是4月1日、6月1日与9月1日。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苏巴玛廉昨晚出席昔加末国会选区举办的一个马来西亚圣诞节晚宴后受询时表示,虽然最低薪金制开跑引争议,但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必能解决问题。
针对新员工是否也应该根据最低薪金制一事,他表示,如果有关员工仍不是公司职员,将不在此制度下受限。不过,如果该员工被聘用为员工后,公司不能借要培训员工,而不根据最低薪金制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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