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指出,许多伊斯兰法的律师及法律专家,误解了联邦宪法121(1A)条文,这也造成许多法律上的争端。
他也认为,1997年伊斯兰刑法犯罪(联邦直辖区)法令第25条文,已经抵触联法宪法,该条文应该被视为无效。
学者错误诠释
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阐明,任何在伊斯兰民事法庭上做出的裁决,民事法庭无限干预。
阿都哈密今日在“司法转型:安全与人权之间的关系”研讨会指出,这项条文已经受到许多伊斯兰法学者错误诠译。
阿都哈密指出,虽然该条文阐明,民事法庭无权干预伊民事法庭的裁决,该条文也并不是一张让伊民事法庭扩大其权限的执照,以推翻民事法庭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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