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政权转移攸关政党的态度,要是一些人不愿面对现实,那么就会出乱子。
他以308大选后的16场补选为例,说明即使是当权派输给挑战的一方,过程也很和平。
“我经历过16场补选,有时当权一方会输掉例如诗巫国席、瓜登国席、乌雪国席。补选成绩出炉后有乱吗?没有。只是霹雳(州政权易手)发生一些混乱,那是因为有3人跳槽,是法律因素。”
不满成绩可上诉
阿都阿兹在接受《东方日报》专访时强调,任何对选举不满的一方必须要依法行事,绝不能动辄就上街游行。
“失利的一方,以开放态度接受现实。不要说,要是失败我们就上街游行,不能这么说。我们是有上诉管道的。”
他解释,联邦宪法第118条文阐明,不满选举成绩的候选人,可在选举成绩在宪报上公布的21天内,向当地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在6个月内须解决有关案件。要是候选人不满高庭判决,可在14天内向联邦法院上诉。联邦法院也需要在6个月内解决有关案件。”
不能擅改选民册
阿都阿兹也不认同民联所指,第13届全国大选会是史上最肮脏的选举。
“我们已经提出多项更新措施,也是他们所建议的,例如点墨投票、海外选民投票,这怎么可能是最肮脏的选举?”
针对选民册“干净度”问题,阿都阿兹形容选委会是被动的,因为根据法律,任何清理选民册的工作,都需要获得选民通知及同意才能修改。
至于“幽灵选民”课题时,他表示,那些长期不居住在选区内,在投票时才返乡投票的人不能被视为“幽灵选民”。
他解释,许多吉兰丹和登嘉楼选民都在外地工作,包括一些政党领袖也不居住在选区内,选委会不能强迫这些人更换投票地址。
至于民联领袖曾揭发选民资料曾出现同一屋檐下有10来个登记选民,阿都阿兹解释,一些选民以租屋地址登记,搬家后新租客也以租屋为地址,结果同一地址就出现许多选民。
他批评一些政党人士,在未查明真相就先通过媒体向选委会开炮,这是有意破坏选委会名声。
“有者更是故意扭曲事实,宣称是选委会撒谎,对他们来说,是在玩弄政治印象。”
无法监控网络拉票
选举委员会将不会在竞选期结束后,对那些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拉票的候选人采取行动,因为在监控及执法方面有很大困难。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说:“网络上有成千上万的用户,若接获投报指网络有东西可能造成纠纷,这样还可查禁。若你要控制大家不要在竞选期结束后在网上拉票,执法难度太高。”
选委会劝请所有候选人及团队要以负责任态度使用互联网,不要散播不实的消息。
“若使用社交媒体善意提醒选民,早点出门投票、记得带身分证、不要害怕出门投票、不要听信谣言等都不成问题,但千万不要透过社交媒体来煽风点火。”
根据大马选举罪行法令,候选人及团队在投票当天(即凌晨12时开始)不能再拉票。
抨净选盟偏袒没诚意
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批评净选盟,选择向媒体发布他们所发现的选举不公事件,而非向选委会正式投报,这显示净选盟有所偏袒且没有诚意。
他认为,选举观察员最重要是必须保持中立,揪出哪个犯错阵营的候选人。
“有所偏袒的组织我们不要,我们也不要属于政党的。某些组织甚至会在投票日做出干扰,到处发文告,仿佛他们才是选委会。”
他说,净选盟虽发动自愿监督活动,但选委会不能承认他们,因为他们不曾向选委会提呈观察员名单,也未曾写信接触选委会。
他欢迎全民成为选举观察员,若发现任何可疑事件可向选委会投报。
阿都阿兹反对选举观察员直接向媒体揭露选举弊端,因这只是破坏选委会名声,被视为偏袒某些政党。
询及净选盟若在竞选期揭发弊端,选委会是否会对弊端采取行动,他表示,全民都能提出选举相关课题。
“若有诚意,你应该向选委会投报。如果没有诚意,那就随你。”
他补充,有些人事后会开记者指,选举当天看到有人将大笔的钱交给他人,那一定是贿选。
“那其实可能是还债,必须经过调查才能确定。”
阿都阿兹也说,选委会已委任国内16个非政府组织担任选举观察员,并在本月杪颁发委任状。这些团体可在提名和投票日自由进出投票站。他形容,受委的都是独立团体。
联合报导:蔡青翰、林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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