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拿督许绿娣说:“本届委员会的任期在4月25日任满。我们的立场是,不主动寻求重新委任。若政府认为需要延续我们的任期,我们很乐意接受。”
她说,人权委员会委员的任期是1届3年,最多只能连任1届,任期不超过6年。政府曾在去年刊登广告,有兴趣或认为能胜任者,可自荐或推荐其它人。
许绿娣今日向媒体汇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R)的评估课题时,针对本届委员的任期提问,这么表示。
据了解,“物色委员”的广告在去年10月刊登,负责单位是首相署。一旦当局接获推荐人选名单后,将由“遴选委员会”挑选适合的人选。遴委会由5人组成,主席是政府首席秘书,人选委员会主席也是当然的成员。
目前人权委员会有包括主席在内的7名委员。上届委员人数是16人。根据人权委员会法令,政府可委任不超过20名委员。
草拟蓝图没进展
另一方面,人权委员会委员沙阿尼说,负责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去年5月公布政府将草拟“国家人权行动蓝图”。可是,后来却没有收到相关的进展。
“我们多次提出该蓝图的必要性后,政府最终同意。据知,首相署成立委员会跟进此事,收集意见,但我们没受邀。”
许绿娣说,人权委员会负责监督国内人权情况,不适合参与草拟,况且草拟的任务也非人权委员会的工作。
不会当来届大选观察员
大马人权委员会表示,来届大选不成为选举委员会授权的选举观察员,但将自行观察大选和接收违反人权的投报。
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拿督许绿娣认为,人权委员会赋予监督人权课题的职责,不适合这边厢受命于选委会监督大选,另边厢却接受大选期间违反人权的投诉。
“选委会没有邀请我们成为大选观察员是正确的。我们不应该同时监督,又接收相关投报,这将影响我们的诚信。”
她说,人权委员会可自行性监督大选流程,发生违反人权的事件都可向人权委员会投诉。
许绿娣今日向媒体汇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R)的评估课题时,针对来届大选会否成为观察员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她表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去年宣布成立国会人权事务遴委会之后,就没有下文。
“据我了解,该遴委会至今还未成立。我们希望,国会能够辩论我们每年提呈国会的人权委员会报告。”
她交由人民自行评估,人权委员会是否沦为“无牙老虎”。
较早时,她说,该委员会将在7月22日之前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呈国家“普遍定期审议”报告。该审议是一个独特的程序,涉及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的人权记录进行审议。
她指出,2009年我国首次进行审议。当时,我国接受审议国提出103项建议中的62项。如今我们将在今年10月24日提呈次轮的评估报告,检视62项建议的落实程度和进展。
普遍定期审议是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持,并由国家主导的程序。每个国家借此机会公开其为改善国内人权状况,而采取的行动及其履行人权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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