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审法官柯玛蒂今日在内庭召见主控官阿兹慕尔以及沙烈代表律师拿督斯里沙菲宜后,作出上述决定。
阿兹慕尔向记者表示,沙烈也向法庭申请暂时领回被扣的护照,以在3月10日出国朝圣,而法官则要求沙烈正式入禀相关申请。
沙烈是以总检察署对他的检控是错误的,因他本人不曾涉及失信罪行,而提出撤销两项失信控状的申请。
沙烈也是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丈夫。他是于今年1月7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这两项涉款4970万令吉的控状。
沙烈于去年3月12日被控上法庭,共面对2项刑事失信以及2项挪用公款的控状。
第一项失信控状指被告于2009年12月1至4日期间,在敦依斯迈医生花园的联昌国际回教银行,作为国家养牛公司董事而受委托管理公司在该银行户头内的财产,犯下失信罪,即通过4张支票滥用975万8140令吉,以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之名,支付购买One Menerung公寓两个单位的部分费用,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
沙烈所面对的第二项失信控状,则是指他于2009年5月6至11月16日期间犯下失信罪,即通过一张支票把4000万令吉转移至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的马银行户头,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低监禁2年或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沙烈也被控没有通过股东大会的同意而挪用上述的公款,触犯公司法令第132(2)(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32(3)条文下被判刑,即入狱5年或罚款3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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