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旅居海外的大马籍选民,可继续申请成为第13届大选邮寄选民,申请直至国会解散为止。
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拿督旺阿末表示,在国会解散当天凌晨12时后,所有通过1B表格提出的申请文件皆无效。
他指出,自1月21日开始至昨晚,选委会共接获2485份海外大马公民申请成为邮寄选民的表格。
他向《马新社》表示上述数据显示,澳洲的大马公民拥有最多的申请,分别是574份、紧接著英国(449份)、美国(195份)、中国(132份)、卡塔尔(116份)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97份)。
此外,2651名大马学生、公务员及其伴侣,也因无法出席投票而申请成为邮寄选民。
他表示,大马人民能够参考填写1B表格的指南,选民也可通过选委会网站查阅常见问题的答复,确保填写正确申请成为邮寄选民。
填写完整的1B表格需呈交给选委会总部,通过电邮([email protected])、或者传真(+603-88811201/1202/1187/1192)或是邮寄去选委会布城的总部。
他说,所有申请都会立刻获得处理,而申请者也会被告知是否成功申请。他劝请,所有居住在海外的大马公民,经常上网查询选委会在网上发布的最新消息,网站为www.spr.gov.my。
须逗留30天
海外大马选民申请成为邮寄选民可谓是大马选举历史中首开先河,过去只有在海外的全职学生及公务员及其伴侣能够申请成为海外选民。
此外,申请成为邮寄选民的大马公民也必须在国会及州议会未解散前的5年内,逗留大马不少过30天。至于居住在泰南、新加坡、汶莱及加里曼丹的大马公民则需亲自回马投票,不能申请成为邮寄选民。
他说:“海外选民通过邮寄选票投票是一项政治转型,也是让大马公民履行本身投票权的方式,在民主的国家内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历史过程。”
“他(海外选民)必须和国家有联系,要选人民代表,要选政府,要对国家有承诺,回马也不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他表示,虽然选民在联邦宪法下拥有投票的权力,但与国家的关系与责任必须受到重视,这关乎国家的前程。
警方监督选举
他表示,为了确保邮寄选票能够顺利进行,选委会也与海外相关部门合作。选委会将成立一个24小时运作,管理海外选票的单位,他们将在布城选委会总部执行任务。
“我们和国外有时差,我们不要将投票选票收在机场,我们直接带回选委会,在警方的监督下,管理单位的官员将会根据选区做出分配。选票的袋子将标记并送到去选举官员,所有选票会在投票日当天5时后计算。”
他鼓励邮寄选民,前往大马大使馆领取主要信封,里面含选票,大使馆也会把该信封邮寄给选民。
“大使馆将联络邮寄选民,确保可领取他们的选票,我们要选民们自己去拿选票,我不希望邮寄不到,又要找人来怪罪。”
对于以住处离大使馆路途遥远为借口的选民,他说:“若真正爱护国家要投票,就什么都能够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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