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米是前内安法令扣留者雅兹苏阿法(49岁),即此案中其中一名被告的员工,希尔米被控与雅兹合谋,鼓吹恐怖行动,此举可被视为有意威胁叙利亚人民安危。
他被指于2012年8月1日至20日,早上8时30分至10时30分之间,在雪兰莪武吉安邦花园珍珠2路,门牌DL11号一间住家,犯下上述罪行。
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30G(a)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监禁最高30年和罚款。
无论如何,希尔米今日未有表态是否认罪,推事也将案件交由高庭审理。
希尔米是于2月7日,在大使路与其雇主雅兹一起落网。另两名被告,即雅兹和其女性友人哈里玛已于本月20日被带上高庭,两人皆不认罪,高庭择定4月22日过堂,并于5月开始审理案件。
希尔米的辩护律师法蒂雅接受媒体电访时称,其当事人会与雅兹和哈里玛同一天过堂,以进行联合审讯。
此案的控方代表有拿督哈纳菲雅副检察司、依萨尤索夫和杜苏基莫达。
撤销人身保护令 拟起诉警方非法扣留
吉隆坡大使路法庭食堂员工莫哈末希尔米撤销人身保护令申请,并准备入禀民事诉讼,起诉增江扣留所警官及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依斯迈奥马非法扣留他。
由于希尔米今早已在高庭被提控,因此其代表律师今午向法庭撤销其人身保护令申请,不过准备起诉答辩人两造非法扣留。
现年33岁的希尔米被指涉嫌与雇主,即前内安法令扣留者雅兹苏阿法(49岁)和其女性友人哈里玛合谋,鼓吹恐怖行动以威胁叙利亚人民安全,于本月7日被逮捕。
当时警方是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逮捕希尔米。
希尔米的养母是本月18日透过律师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发出人身保护令予养子,好让他早日获释。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中,将增江扣留所警官及全国警察总长依斯迈奥马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此项申请的理由包括,国家安全罪行法令已经违宪,并和国家宪法149条例不符、申请人(希尔米)并不应该在国家安全罪行法令下被逮捕、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涉及抵触任何安全罪行,因此有关逮捕是无效的,以及申请人被扣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协助调查。
“其他理由包括警方有权访问申请人家属、辩护律师并非由申请人亲自委任、申请人家属没有权利代表申请人为人辩护律师等。”
雅兹和哈里玛本月20日被带上高庭面控,两人皆否认有罪。3名被告将在4月22日一起过堂,以择期进行联合审讯。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