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三司一致同意,此案从吉隆坡高庭移师至关丹高庭审讯,因考虑到答辩人的地址以及莱纳斯稀土厂的地位都坐落在关丹。上诉庭也谕令莱纳斯和大马莱纳斯支付2万令吉堂费。
去年9月26日,吉隆坡高庭允许拯救大马委员会的申请,将此案移师至关丹高庭审讯。
莱纳斯是针对拯救大马委员会于去年3月22日在其网站内张贴一则标题为“公民社会组织有关莱纳课题的联合声明:拯救大马委员会及非政府组织文告反对莱纳斯”的文章,于去年4月19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该委员会等6造诽谤,要求赔偿损失。
起诉人将拯救大马委员会注册的公司SMSL私人有限公司、主席陈文德(64岁)、委员林绍桃(80岁)、宣传主任方宗良(28岁)、委员李彩凤(48岁)及依斯迈阿布巴卡(64岁)列为第一至第六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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