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保外候审
法官莫哈末瑟克里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尽管蔡添强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指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去年7月11日曾宣布将废除煽动法令,所以此案已无法律依据,但法官莫哈末瑟克里认为,煽动法令还未正式被废除,仍然有效。
蔡添强是于今年3月1日在《公正报》发表苏禄军入侵拿笃事件是巫统“阴谋论”后,引起公众和非政府组织成员不满,成为众矢之的。
警方至今在全国接获318宗投报,其中柔州占82宗,目前警方也已录取225份口供。蔡添强昨日是在3名律师的陪同下,前往八打灵再也警局录取口供。
蔡添强也是苏禄军入侵拿笃事件中,首名被提控上庭的政治人物。
根据诉状,被告蔡添强于3月1日上午11时在Fraser Business Park,针对苏禄军入侵拿笃事件对巫统政府发表含有煽动字眼的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的第4(1)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首次犯罪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监禁不超过5年。
煽动法令仍有效
较早前,蔡添强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在庭上表示,希望法官让被告在无需担保金及担保人下,以个人担保获得释放。
他说,蔡添强是一名国会议员,也是公正党副主席,期间也给予警方充足合作协助调查,因此被告不可能会逃走。
他认为,此案在初步表面已没有法律依据,因煽动法令是英国殖民期所制定,并在殖民期不曾被使用过、首相纳吉已承诺会废除该法令,因此以该法令提控被告是不公平的、该法令也与联邦宪法第10条文自由发言有冲突。
副检察司尤赛尼阿米则反驳,是否有法律依据只能等案件开审后才能知道,煽动法令至今仍有效,所以控方提出的保释金数额是合理。
指巫统滥用法庭程序攻击民联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认为,巫统已滥用煽动法令、警方及总检察司来对付民联领袖,他将尽快入禀高庭,以滥用法庭程序及含有政治意图为由,申请撤销蔡添强所面对的煽动罪。
他说,煽动法令应该是对付那些对政府发表不满言论的人,但诉状内却指蔡添强对“巫统政府”发表煽动言论,显然的巫统已滥用该法令攻击在野党。
“现在法律看来是保护巫统这特别个体,政府似乎把巫统放得比法律更高,不可批评,这让人惊讶。”
他是于今日在吉隆坡地庭外向媒体表示,不管是总检察司、警方或巫统,都已滥用法庭程序,这根本就是政府在来届大选前的政治提控。
不满带入扣留室
他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去年已宣布将会废除煽动法令,另设国民和谐法令取而代之,证明这法令已不再适合使用,但如今却提控蔡添强,显示首相欺骗人民,因此质疑首相是否真诚要废除煽动法令。
另外,约7至8名警员今早9时40分出现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食堂,要求蔡添强到法庭底层的警察扣留室,但被蔡添强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拉蒂花及艾力宝生拒绝,后者的支持者与警方发生争执。
蔡添强的支持者不断向警员叫嚣,一名支持者更激动地叱喝警员为何不去逮捕依布拉欣阿里(土权主席)及巫统领袖。
随后警员离去,拉蒂花向媒体认为,警员是要逮捕并将蔡添强带往进入警方扣留室,这是不寻常的程序,要让蔡添强难堪、含有歧视及不公平。
她表示,当律师询问蔡添强会被控上哪个法庭时,警员并没有回答,只是想把蔡添强关在扣留室。
她指出,巫统领袖及部长,包括巫统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莎丽扎的丈夫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在被控上庭时,不曾受到这样的对待,显然这是双重标准、含有政治目的及滥用程序。
她说,警员只能在被控者没有上庭面控才能展开逮捕,而蔡添强已到来法庭等待面控,非常合作,因此不需要逮捕程序,警员只能限制其移动范围。
柔南警局罪案调查局黄志明助理警监较后向媒体解释,警方只是礼貌地邀请蔡添强随同去楼下的警察办公室,并非要逮捕或扣留蔡添强。
他说,把蔡添强带去警察办公室等待被控是正常程序,但由于蔡添强的支持者粗暴,为了避免冲突,他们才会离开。
较后,该名警员告知蔡添强只需携带身份证,直接上去3楼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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