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薪金谘询理事会透露,政府决定依据2012最低薪金制通令,要求雇主落实本地员工的最低薪金制,即半岛900令吉以及东马800令吉的月薪。
理事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外劳的最低薪金制方面,政府决定将中小型企业外劳最低薪金制展延至今年的12月31日。
“非中小型企业的雇主若在落实这项通令时,面对问题,则可个别向理事会秘书处申请展延,申请截止日期为今年的6月30日。”
理事会强调,任何获准展延执行外劳最低薪金制的雇主,不被允许向外劳扣除人头税、住宿费或其他津贴。
任何已经执行外劳最低薪金制的雇主,可以扣除人头税及住宿费,惟人头税必须根据实际收费来每月扣除,而住宿费则是每个月不可扣除超过50令吉,雇主必须通过电邮或信函,向邻近的劳工局汇报。
“无论如何,在特定的情况下,劳工局可个案考虑那些扣除超过50令吉住宿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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