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谣言是抵触刑事法典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我们已针对数宗案件和警方合作,要是有足够的证据,这些散播传言的人将被提控。”
沙里尔指出,所有人都必须要三思而行,尤其是转发或散播一些所获得的信息,他们应该先向官方求证。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发现网络暴力越来越严重,这些包括恐吓及诽谤的言论。
沙里尔警告,这些都属于刑事罪行。“无论在虚拟或现实生活,只要犯罪就是抵触法律。”
在社交媒体或手机散播不实消息是抵触《1998年多媒体通讯法令》第211及233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判监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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