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位受害者胡庆光,与哥哥胡国光,是在投票日前两天,出席民联集会后,在中路餐厅用餐时,被后来到餐厅闹事的一批身穿一马标志衣服的人打伤,包括用椅子敲头,结果胡庆光在医院缝了10多针。
不满警方效率
胡庆光今日在记者会上不满,尽管打他的是华人,但警方传召他认人时,全部8人都是外劳。虽然当晚有人录影为证,但滋事者仍未受到对付。
另一人张福春则是因为把住家的一马旗帜拆掉,而被打至重伤,入院昏迷多天,而且缝了近百针,锁了9颗螺丝在头内。
林冠英不满,尽管警方已多次向张福春录口供,但仍未将嫌犯绳之以法。
他强调,这是暴力问题,并非种族问题,有国阵华人打华裔,国阵马来人打巫裔,他谴责这些暴徒。
张福春获得2000令吉慰问金,胡庆光及哥哥胡国光则分别获得1000令吉及500令吉。
此外,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也在记者会上指出,随著槟州政府入禀法庭,起诉中央政府以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联邦法院将在5月29日开庭,决定是否发出准令。倘若槟州政府成功获得准令,之后就可正式开审。槟州政府代表律师汤米汤姆斯日前表示,法庭不曾拒绝发出准令给州政府。
曹观友说,槟州政府的立场是,地方政府选举在联邦宪法第9目录下是州属事务,而在联邦宪法第9目录及第113(4)条文之下,州立法机构有权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槟州立法议会在2012年5月9日立法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槟岛及威省)法令》,但由于选委会不配合,因此州政府最终入禀法庭起诉,并把联邦政府及选委会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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